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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0〕67号)有关要求,由市安委办牵头,在《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修编了《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市级有关部门、化工园区会审及专家技术审查。现征求你们意见,反馈意见请于12月27日下午5点前反馈市安委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华义,电话:89183202,17705745235。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另附)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