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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危险化学品许可经营的票据贸易单位,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在镇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一中队询问笔录现场,执法人员在前期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宣讲《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应的法条,对某化工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出违法问题所在,责令作出整改。
笔录结束后,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大队长对此类违法案例谈了感想,他要求队员归纳总结化工公司贸易行业易发易违法的常见案例,从中找出带普遍性问题,做好执法监督和事先预防“两手抓”,尽早消除在贸易过程中不重视一“书”一“签”问题,杜绝危险化学品销售流转环环有安全漏洞,消除危险化学品流转过程无监督、无提醒的惯性问题。
严格守住安全管理规定,靠企业主体自我加压、保持责任心。少数企业自律意识不强,容易随大流、图省事、麻痹大意,对于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的应尽职责,反而不放心上。因此,需要行业协会针对共性问题提出专项整改,增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自觉性,通过双向发力、双线牵引教育,达到查出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